1、本次 智能组件柜 招标,是由云博官方物资部全权代理并对外联络。
2、被邀请参加本次投标的厂商,均是本次招标产品的潜在卖方。
3、此次招标范围,详见附表。此投标价格是供应商与我司全年合作的框架价格,对于大项目、大批量、重点工程项目等,我司有权要求另议项目特价。供应商须承诺,无论中标与否,此投标价格都视为是我公司的最终年度框架价格,并保证执行期内不作改变。
4、任何投标商无论其中标数量多少,所中标产品只限于本厂生产或经营,一律不得外包或转包。一旦发现,立即终止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以及取消其供货资格和投标资质。
5、产品必须运抵本公司,其价格为最终交货价格,在合同期内,不受任何因素的影响而调整。
6、中标判据:所有产品一年内预计需求量的税前累计总价最低者为中标者(若无一年内预计需求量,以单项物资自报价最低为中标者)。第二名为预备供应商,可在前者供货发生意外时替补,也可作为下一期招投标优先选择的对象。
7、开标结果由招标小组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中标商,其投标被接受。
8、质量要求:投标商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采用最适宜的原材料、采用先进工艺制成、未经使用过的全新产品。保证产品的质量、规格和性能与样品或标准要求所述一致。
9、产品质量保证期为终生,在保质期内的产品,如果发生因本身质量问题,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商承担。
10、投标商对所购原材料、配套部件产品质量负责,采购中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必要时,在交货时必须向本公司提供有关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及有关安装使用等技术文件资料。
11、投标商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在各方面符合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在合同规定的质保期内,投标商对由于设计、制造和材料、外购零部件的缺陷而造成所供产品的任何破坏,缺陷故障负责,当投标商收到招标商的口头或书面通知后,投标商在规定期限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产品,以达到技术规范及相应的规定要求。
12、交货要求:交货期是从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本公司下达的生产指令所要求的最后时间为准。未经本公司许可,不得更改交货时间。
A)、投标供应商应制定所供产品的供货周期: 天(图纸从我公司发出至产品交付到我公司,包括双休日及国定假);
B)、对于加急产品,交货期 天,供应商应想尽办法,全力满足本公司需要。
13、如果投标商未能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交货(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必须遵得本公司同意,否则,本公司有权取消合同,并由投标商负责赔偿本公司提出的一切损失。
14、产品运输由投标商负责,投标商应采取有效的防护确保产品安全运抵我公司或指定地点。
15、投标商应在投标前准备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整,投标前转入我公司帐户。原有往来的供应商,且余款大于保证金无需响应,非中标单位该保证金将在开标后一周内返回,中标单位该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并在本期招标届满时退还。当投标商在本期与下期招标之间出现违约情况时,本公司将视情况予以扣除,情节严重者,取消供货资格。
16、在具体采购合同签订,货、发票到公司后,其货款延迟 4 个月后支付。
17、本说明视为对合同附件与具体的采购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均具法律效应。
18、本说明一式三份,甲方生产供应部、考核办、乙方各持一份。
甲方(需求方)签名: 乙方(供应方)签名:
日 期: 日 期: